为持续培育壮大石家庄市技术转移体系,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石家庄市转化落地,日前,2025年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启动。
按照要求,申请主体应为在石家庄市内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采用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方式购买相关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合同,单项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鼓励吸纳京津科技成果的企业申报。受让方付款凭证日期应在规定时间段内,且已完成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据悉,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50万元。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资料、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申报单位申报截至4月8日,归口单位推荐截至4月9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企业付款凭证、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和技术所有权变更或使用权许可的证明材料。